本报讯(通讯员 吴彩娥)新聘护士岗前教育培训是入科前护理管理的重要部分,是更新知识﹑培养人才进行护理研究的重要途径。为加强新聘护士岗前教育培训,提高年轻护士的整体素质培养,7月30日至8月3日,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护理部举办了2012第二十四期“新聘护士岗前教育培训班”。来自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宁夏师范学院、宁夏医科大学及其它外省的应届本科、专科生220余人次参加了培训。首先由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王秀兰副院长就“医院护理管理概况”从护理管理机构图、护理三级管理、护理部主任分工、护士长队伍职称、学历、护理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进行了讲解,使护士对护理管理有一个初步的了解,之后,就“护理工作中的法律问题”提出:护理工作直接服务的对象是人,护士的职责是“促进健康,预防疾病,恢复健康,减轻痛苦”。提到什么是护理立法,护理法的概念;护理工作中潜在的法律问题;护理记录的法律意识;护理工作中常见导致过失的原因;执行医嘱的合法性等,强调护士在工作中疏忽大意与渎职罪,要防范于未然,避免护理差错和事故,强调要学法、懂法、增强法律意识及责任意识,加强学习相关的医学法律、法规,增强护理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护理行为、保护自己的权益。随后,护理部主任芦鸿雁就《2012年新护士规范化培训管理及要求》、副主任米光丽就《医院感染管理与预防、手卫生》、来颖就《护理核心制度、患者意外事件的防范处理》、丁雯就《护理工作中的礼仪》等进行了授课。培训班上还邀请到了信息中心副主任高学琴就《计算机理论》进行了培训,要求新聘护士入科前初步掌握一些计算机知识,如何运用护士工作站系统执行医嘱、办理出院、领药审核、费用录入等。护理部区护士长也一一对相关知识进行了讲座,整个培训班上学习气氛浓厚,新聘护士们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并进行了考试。此次培训授课老师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内容丰富,实用、生动并对即将走入护理工作岗位的年轻护士有着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使她们能够结合自己的岗位职责做好护理工作,更好的为病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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